「愛你100分、私奔嗎?」 曖昧LINE成鐵證!小王要賠錢了

「愛你100分、私奔嗎?」曖昧LINE成鐵證!法官判決小王要賠錢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段跨越婚姻界線的曖昧關係,最終走上法院。一名已婚男子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另一名女子頻繁傳送親密訊息,不僅互訴愛意,還出現「如果我們是夫妻一定很幸福」、「私奔嗎?」等露骨對話。女子的丈夫憤而提告小王侵害配偶權,法院審理後認定行爲已嚴重逾越一般社交界線,判決須賠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

判決指出,男子阿旺與妻子小綺於1995年結婚,卻在婚姻存續期間發現妻子與男子阿唯(均化名)過從甚密。兩人不僅多次單獨出遊,還在通訊軟體中頻繁互傳曖昧訊息,內容涉及情感依附、愛意表白,已非一般朋友往來。

阿旺主張,阿唯明知對方爲有配偶之人,仍與其接吻、擁抱並長期保持親密互動,嚴重侵害其配偶權,導致精神上承受極大痛苦,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阿唯在法庭上並未否認相關對話內容,坦承在對方婚姻存續期間,確實有傳送曖昧訊息,但辯稱請求金額過高,請求法院酌減。

法院審理時,詳細檢視雙方在LINE與簡訊中的對話內容,發現字裡行間不僅頻繁互訴思念,還互稱「老公」、「愛你100分」,甚至討論「如果早點認識就能在一起」、「私奔」等情節。法官指出,這類對話已明顯超越一般異性朋友間正常社交範圍,足以動搖婚姻所應維繫的忠誠與信賴關係。

法院強調,婚姻制度以夫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爲核心,配偶雙方本即負有誠實與忠誠義務。明知對方已有配偶,仍發展出高度情感依賴與愛情性質的互動,已屬違背善良風俗的不法行爲,侵害他人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

至於賠償金額,法院認爲精神慰撫金應斟酌雙方身分、經濟能力及侵害情節輕重。綜合考量後,認定阿旺請求的60萬元略高,裁定阿唯應賠償20萬元較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