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3億都更豪宅流標 國產署擬修法「租期拉長到20年」

▲國產署打算把都更分回宅標租期限,從現在最長5年拉長到20年。北市大安區「臺北星鑽」3度流標後改租仍沒人投標。(圖/記者項瀚攝)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近年財政部國產署透過房地標租方式,活化參與都市更新後分回的國有房地,但因現行租期最長僅5年,影響市場投標意願。國產署官員表示,未來規劃將出租期限延長至最長20年,盼提高潛在承租人蔘與意願,相關修正草案待行政院審議發佈後,目標於今年下半年重新推出先前未標脫的都更分回宅。

近年房價攀升,國產署辦理都更分回住宅標售時,部分高總價物件銷售情況不如預期。官員指出,部分大坪數、高價格房地多次流標,例如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先前標售底價約3億至4億元的「臺北星鑽」,歷經3次流標後改採房地標租方式辦理,但仍無人投標。

官員分析,現行一般房地標租租期最長5年,對承租人而言,除難以攤提裝修與營運成本外,租期屆滿後若重新辦理標租,也可能面臨租金遭拉高、優先承租權受影響等風險,因此降低投標意願。

爲改善相關問題,財政部於去年9月預告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參考文化資產標租續租制度,擬刪除租期屆滿前須重新標租的相關規定,並增訂在出租機關同意下可換約續租、以3次爲限。依規劃計算,租期有機會從原本最長5年延長至20年。

此外,修正草案也同步調整房地包租規定,未來承租人於租約到期後若有續租需求,也可在一定條件下換約續租,最多3次,以統一相關制度規範。

官員表示,目前草案預告期已結束,後續待行政院完成審議與發佈後,國產署將力拚於今年下半年重新推出過去未標脫的都更分回宅,藉此提升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