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減債149億 人均負債不到3萬

臺北市長蔣萬安上任後,根據公共債務法還債,今年5月執行債務還本,減債49億元,上任迄今已累計減債149億元。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由前年底上任時的898億元,下降至749億元,預估1年可減少債息支出近1億元,人均負債由3.63萬元,下降至2.985萬元,達成人均負債低於3萬元目標。

北市財政局長鬍曉嵐表示,蔣萬安上任後不但着重開發招商,更本於財政紀律原則審慎控管債務,持續減債;北市府自籌財源達1100億元以上,佔歲入比率歷年皆居6都之冠。

胡曉嵐指出,去年北市以270億元奪下招商王,今年更積極招商開源節流,主導辦「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188地號等22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已於3月份完成簽約,另外,內湖區潭美段五小段21地號等6筆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順利以20.84億決標,預計6月份完成簽約。

胡曉嵐說,透過各項招商有效引導民間資金投入建設開發,讓北市府不但可以獲得穩定財源收入,用以支援捷運、交通、社福、市場改建等各項重大經費支出,亦可有效改善市容景觀,力拚民衆有感施政。

北市主計處指出,北市還債經費來源是年度編列的債務還本預算,依公共債務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以當年度稅課收入至少5%至6%編列債務還本預算;另外,還包括依公共債務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得視歲入執行,增加還本數額。債務基金賸餘資金,也依北市債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基金資金運用於償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