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藥不易 寵物用藥新制 獸醫籲暫緩

「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將於7月上路,不少飼主、獸醫擔憂新制恐造成藥品取得不易、夜間急診不便等情形,呼籲暫緩實施。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人用藥品轉供動物使用管理新制預計七月上路,不少飼主、獸醫擔憂新制恐造成藥品取得不易、夜間急診不便等情形,呼籲暫緩實施。對於農業部預計開放獸醫師開立儲備用藥購藥證明,爲整批購買儲備用藥方式,也讓衛福部食藥署擔心藥品流向不明,反對版本草案。農業部表示,今將舉行會議徵詢各界意見,若在臨牀實務有窒礙難行之處,不會貿然上路。

農業部與衛福部兩年前訂出「人用藥品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新制規定,同時供人與動物使用的藥品須由藥商登錄爲動保藥品後,方可販售給動物診療機構,引發爭議。臺灣野灣野生動物保育協會秘書長綦孟柔說,新制未考量動物救傷實務和地理特殊性,也忽略生命脆弱性,若強行上路,將導致基層獸醫體系崩潰,要求暫緩上路。

綦孟柔建議法制調整應採兩階段模式,短期應全面改採流向申報管理,建立專案備藥制度,賦予獸醫醫療單位合法儲備藥品的權力。長遠作法上,應接軌歐盟、英國及澳洲的先進模式,除涉及公共衛生風險的特定藥物外,應全面開放獸醫師依臨牀需求使用人藥。

獸醫內科醫學會理事長鐘聲樺表示,目前申請動保用藥許可證幾乎全爲國內藥廠,沒有任何國外藥廠會爲了臺灣特殊的藥物使用制度更動藥品標籤,這使得許多優良進口藥物僅能透過新制單次購得,且由於臺灣採取正面表列,沒有在表列上的藥品無法透過任何方式購得,「真正是看得到、吃不到」,不利動物醫療。

對於農業部防檢署所提修正草案,將放寬獸醫師、獸醫佐基於實務需要可開立「儲備藥品購藥證明」,並採整批購買儲備用藥,而非單一次購藥證明,提供單一隻寵物使用。爲此,食藥署持反對意見,籲維持現行規定,購藥證明應載明飼主、動物及藥品等資訊,掌握人用藥品轉供動物使用流向管理與追蹤。

「防檢署嚴重失職,未積極鼓勵藥商申請動保用藥。」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採穎說,若開放獸醫診所儲備人用藥品,恐有流向不明之虞,建議由獸醫師列出的急救必要用藥清單可少量備用,並訂出嚴謹的流向管理措施。

熟悉藥品政策的東亞政經塾顧問丁旗源指出,防檢署應建立完整人用藥跨用管理機制,強化獸醫收費與用藥資訊揭露透明度,並開放社區藥局申請販售動物用藥,由藥事專業分擔風險,同時要求動物用藥廠商建立穩定供貨機制,推動部分動物用藥轉類指示用藥,提升用藥可近性。

農業部表示,近日持續與食藥署共同研商寵物用藥新制,除研商增加動物用藥取得即時、安全的備藥機制,同時也就動物保護藥品標籤規定、管制藥品、蛇毒血清等低頻藥物等議題,持續與衛福部及各方協商,在確保寵物生命權及醫療權下進行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