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旅宿業 外籍面孔成常態
勞團質疑,政府開放僑外生打工,只是變相讓廉價勞動力來臺灣,而不是留才。(本報資料照片)
走進各大餐廳,從帶位、點餐到送餐,許多第一線服務人員已是東南亞面孔,有的能用簡單中文說明餐點,有的則夾雜簡單詞彙與手勢完成服務。這樣的場景,正逐漸成爲餐飲與旅宿業的日常。
有企業高階經理人分享,日前到北市某五星級飯店參加餐敘,席間的服務生都是東南亞學生,當天出菜順序有問題、提了問題也聽不懂,他和友人不滿,一桌要價2、3萬元的宴席,提供這樣的服務實在不合格。
「不只飯店,連熱炒、海鮮餐廳,都是東南亞服務生!」資深旅館業主管直言,臺灣年輕人投入基層服務業意願低落,寧可跑外送也不願端盤子,這已是長期問題,不少餐廳就是因找不到人而被迫歇業。他認爲,業者苦於找不到人,而外籍生工作、加班賺錢,雙方是一拍即合、各取所需。
該主管批評,非常反對政府爲了救沒有學生的大專院校,以及堵住勞團的嘴,引進外籍生之後又假惺惺的各種設限,「當婊子又想立牌坊」,既瓦解臺灣高等教育,也不利於國內勞動力市場。
一名旅館業者分享,去年聘用20名印尼實習生,近期合約期滿返國,其中有18人表達願意再回臺工作。因爲業者對外籍實習生有供餐又提供宿舍,月薪約3萬元,是印尼工資的4、5倍。
面對學工爭議,臺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強調,目前服務業並未開放使用移工,但這幾年產學合作、觀光署海外學生來臺,不乏以實習的名義規避勞動規範的情況,這些學生可能成爲強迫勞動的高風險族羣,若他們來臺前有支付仲介費用,還會牽涉抵債勞動的問題。
勞動部則提醒,在學僑外生每週可以工作最多20小時,寒暑假期間則不受此限制,但須注意《勞動基準法》的工時規範。若僑外生未經許可工作,最高可處15萬元以下罰鍰,僱主可處最高7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