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震「脫到一半」被抓包 大馬情侶遭鞭刑4下

▲大馬情侶因爲「沒錢繳罰金」且不想坐牢,主動向法官請求改判伊斯蘭教法鞭刑。(圖/翻攝自Harian Metro)

記者張方瑀/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登嘉樓州(Terengganu)一對年輕情侶因爲在車內衣冠不整,遭控企圖進行婚外性行爲,兩人在法庭上認罪後,竟然因爲「沒錢繳罰金」且不想坐牢,主動向法官請求改判伊斯蘭教法鞭刑。法官最終裁定,判處兩人各4下鞭刑。

後座衣冠不整被抓包 情侶深夜「準備車震」遭逮

根據馬來西亞媒體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2月4日晚間10時45分左右。現年25歲的男子沙米(Muhammad Syahmi Faris Latif)與23歲的女友哈菲卡(Hafiqah Qurratu Aini Azlan),在馬江區(Marang)一棟建築物後方落網。

指控內容指出,當地執法人員巡邏時,發現兩人正待在一輛汽車內,且全身上下「衣冠不整」,顯然正在爲非婚性行爲做準備,隨即將這對情侶逮捕歸案。

哭窮繳不出罰金 兩人認罪「主動求鞭刑」

兩人隨後被依《2001年伊斯蘭刑事罪行法令》第29條文「企圖進行婚外性行爲」起訴。根據該法令,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處5000令吉(約臺幣4萬元)罰金、或最高3年監禁、或最高6下鞭刑,亦可併科上述處罰。

登嘉樓伊斯蘭高階法院開庭審理時,兩名被告均未聘請律師辯護,並在當庭聽取指控後坦承罪行。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對情侶隨後向法官表示,由於他們根本沒有錢支付高額罰金,爲了避免被關進監獄,他們寧願選擇接受皮肉之苦,主動請求法庭執行伊斯蘭教法的鞭刑。

上訴期滿即執行 6月7日將在監獄公開挨鞭

登嘉樓伊斯蘭高階法院法官沙里爾(Nik Mohd Shahril Irwan Mat Yusof)在衡量兩人意願與罪行後,最終判處兩名被告各4下鞭刑。

法官隨後下令,待14天的上訴期限屆滿後,這項鞭刑處置將於今年6月7日,在馬江監獄(Penjara Marang)正式執行。本案公訴程序則由登嘉樓伊斯蘭檢察署副伊斯蘭檢察官負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