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夫住院帶人妻上摩鐵? 球友遭告討百萬逆轉免賠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夫控訴,妻子小美(化名)在他因病住院時,與球友阿強(化名)發生婚外情,甚至相約前往摩鐵2次,憤而決定對阿強提告求償100萬元。然而,彰化地院法官認爲,現有證據無法證明阿強和小美有一同進入摩鐵房間,最終裁定人夫敗訴,阿強免賠。
▲人夫控訴妻子和阿強趁他因病住院時,相約前往摩鐵約會,提告求償卻吞下敗訴。(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他和妻子小美原本感情融洽,2024年12月他因病住院,小美的態度卻十分冷淡,家人因此起疑,經調查發現小美居然與阿強發生婚外情,2人不僅相約吃飯,還曾前往摩鐵、發生性行爲,憤而決定對阿強提告求償100萬元。
但阿強否認與小美共赴摩鐵、發生性行爲,他強調,自己和小美只是球友,偶爾相約吃飯,並無任何曖昧舉動,人夫生病後,小美一直都很關心,沒想到家屬竟委託徵信社跟拍所有私人行程,以「摸索式調查」小美是否外遇,甚至空泛指控他和小美有不正當往來。
徵信社業者則證稱,他親眼目睹阿強和小美前往摩鐵2次,但沒有看見2人是否一同進入摩鐵房間。彰化地院法官表示,從業者的證詞中可知,阿強和小美雖然曾前往摩鐵,但是否進入同一間房間,或者與誰發生了何種事情,都難以單憑證人證述或跟拍光碟內容認定。
法官指出,縱使認定阿強和小美有單獨進出摩鐵的情況,也需要依照整體證據綜合判斷,無法僅憑場所性質就推定他們有發生性行爲或不正當關係,現有證據也無法證明阿強的行爲在客觀上已達到破壞人夫與小美婚姻關係的程度。
最終,法官認爲人夫證據不足,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