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未依法通知補件 臺中市選委會:不予評論

臺中2、3、8選區罷團在送件後,仍持續向民衆募集連署書。記者趙容萱/攝影

大罷免即將進入第3階段,中選會將於6月20日宣佈罷免案查對結果,並宣佈罷免投票日期。另有謠傳臺中市選委會未依法通知罷團補件。臺中市選委會今表示,中選會將於6月20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屆時由中選會宣佈罷免案查對結果,地方選委會對於罷免案個案辦理情形,不予評論。

全國大罷免,罷藍委已有31件完成二階送件。不過,臺中第2、3、8等3選區罷免藍委團體送件時未達130%安全門檻,第2選區顏寬恆只有送件109%,第8選區江啓臣108%,第3選區楊瓊瓔102%,若屆時被選委會剔除寫錯、字跡不清的連署書,可能導致罷免無法成案,爲此罷團在送件後,仍持續向民衆募集連署書。

不過,外傳臺中市選委會沒有依法在40天內送給中選會,通知補件,根本公然違法。

臺中市選委會表示,臺中市第11屆立法委員第四、第五、第六、第八選舉區罷免團體領銜人於5月5日遞交罷免案連署人名冊,第二、第三選舉區罷免團體領銜人於5月6日遞交連署人名冊,臺中市選委會依規受理收件,並依照選罷法規定於40日內完成查對作業,召開委員會議,並於6月13日將查對結果函送中央選委會。

臺中市選委會重申,中央選會將於6月20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屆時由中選會宣佈罷免案查對結果;因是中央選委會的權責,地方選委會對於罷免案個案辦理情形,不予評論。

此外,爲了維持中立,各選務機關原則上不會釋出相關訊息,臺中市選委會已於6月11日召開委員會議開會審議結束後,依規依限將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陳送中央選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