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奪命案大逆轉!無照駕駛竟判無罪 關鍵原因曝光
闖紅燈奪命案大逆轉!男子無照駕駛竟判無罪,關鍵原因曝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死亡車禍逆轉結局!一場奪走性命的嚴重車禍,歷經司法攻防後,結果大翻盤。法院日前依法宣判,遭控涉嫌過失致死的男子阿唯(化名),獲判「無罪」,關鍵就在於事故鑑定「覆議結果逆轉」,確認真正肇責不在他身上。
判決指出,在2024年某日下午2時許,阿唯當時雖爲無照駕駛,沿臺南市北區武聖路由西往東直行,行經武聖、文賢路口時,與由文賢路北往南起駛左轉的機車騎士小槿(化名)發生碰撞。小槿當場人車倒地,送醫搶救號,不到2周就因傷重不治。
檢方原依交通事故初步鑑定,認爲小槿「未注意左右來車」爲肇事主因,阿唯「未注意車前狀況」爲次因,因此依刑法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然而阿唯全程否認過失,強調是對方突然衝出,「根本來不及閃」。
法院調查發現,案發當下,阿唯所行駛的武聖路爲「綠燈直行」,反觀小槿所在的文賢路則爲「紅燈」。監視器畫面清楚拍下,小槿在紅燈狀態下貿然起駛左轉,甚至逆向斜穿路口,直接擦撞阿唯車輛的左前側,違規行爲相當明確。
更關鍵的是,案件送交「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後,結論與原鑑定完全不同。覆議結果認定,小槿「路口起駛逆向斜穿、未讓行進中車輛先行」纔是肇事原因,阿唯「無肇事因素」,正式推翻檢方認定的「次因說法」。
法院據此認爲,在綠燈直行的情況下,一般駕駛人難以預見會有機車騎士闖紅燈、逆向衝出,要求阿唯負過失責任,顯然欠缺合理基礎。法官強調,刑事審判須達「毫無合理懷疑」的證明程度,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阿唯有過失,依法諭知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