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出國注意!「現金帶超額」未申報恐全數沒收
▲春節期間出入境人多,攜帶物品必須依規申報,否則可能被罰。(圖/記者彭懷玉攝)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春節連假即將到來,財政部關務署提醒旅客,出入境時務必注意攜帶物品並依規申報。包括攜帶超過1.5公升的自用免稅酒、超過200支免稅捲菸、價值超過2萬美元的黃金,以及總價值超過新臺幣50萬元的寶石等,都需要向海關主動申報。
關務署副署長蘇淑貞指出,農曆春節是出入境人潮高峰,海關已安排輪值人力協助旅客通關。她提醒,若未申報或攜帶禁止進口的豬肉製品等物品,將面臨重罰,請旅客務必遵守規定。
自用免稅規定一次看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年滿18歲旅客可攜帶1.5公升自用免稅酒;年滿20歲旅客可攜帶200支自用免稅捲菸、25支雪茄或1磅菸絲,並可攜帶經衛福部覈准的指定煙品200支。
超額物品務必申報關務署提醒,攜帶超額菸酒、現金超過新臺幣10萬元、人民幣2萬元、外幣或無記名有價證券總值超過1萬美元,黃金超過2萬美元,或總價值超過新臺幣50萬元且非自用的鑽石、寶石、白金等,均須申報。近三年查獲旅客攜帶超額黃金案件分別爲:112年9案、11.63公斤;113年16案、15.01公斤;114年61案、17.81公斤。豬肉及製品方面,113年查獲1154件、1006公斤。
蘇淑貞再次提醒旅客,入境前務必檢查行李中是否含肉製品、水果或其他應檢疫物品,以及未經覈准的加熱煙與相關組件。如經查獲,將依法沒入並處以罰鍰。旅客若有疑問,可提前向海關諮詢,或在出入境時向海關櫃檯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