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央行發布新規:不得拒收現金

面對大陸老年人因不會使用智慧手機,或是外國人不會使用「掃碼支付」,遭到商家拒收現金的現象,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金融監管總局昨天聯合發佈「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簡稱「規定」),明確自明年二月一日起,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共服務機構及各類經營主體,不得隨意拒收人民幣現金,不得對現金支付採取歧視性措施。

廿一世紀經濟報導,該規定的公佈是爲了切實維護人民幣法定貨幣地位,防範和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爲,滿足社會公衆多樣化支付服務需求,構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發展下的現金便利流通環境。

「規定」共十九條,聚焦現金收付服務中的突出問題,作出了一系列針對性規範。其中支付選擇權保障成爲核心亮點,明確除法定特殊情形外,所有提供面對面服務、人工收款或線上預約線下交付的經營主體,必須支持現金支付,不得要求或誘導他人拒收現金。這代表超市、餐飲、景區、學校等高頻消費場景,不能再以「只支持掃碼支付」 爲由拒絕接收紙幣和硬幣。

針對無人值守、一卡通管理等特殊的場景,「規定」作出柔性規範:自助服務設備需滿足在無法使用移動支付、網路故障、設備故障等特殊情況下的現金支付需求;針對園區、景區、學校等「一卡通」結算場所,必須提供便利的現金充值和退卡服務;同時採取轉換手段收取現金的,不得收取轉換手續費。

二○二五年一月,人民銀行就曝光兩起典型案例,河南省金版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管理的學校師生服務部,拒絕在校師生使用現金消費;中國郵政集團鄂州市分公司則拒絕客戶以現金支付快遞費,兩家單位分別被處以人民幣二萬元和一萬元罰款。與此同時,在醫療繳費、交通出行、日常消費等領域,老年人因不會使用智慧手機被拒收現金的情況時有發生,數位鴻溝與支付歧視問題日益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