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性骚扰G奶女星「弄得我很舒服」 总经理判赔3万
女星刘乐妍(Fanny)是前女F4团长,拥有H级傲人上围,个性向来直来直往。她2015年曾发文控诉,接到男子打来的性骚扰电话,对方还在电话中谎称曾和她开过房间,为此气得大骂变态,并报警提告,未料查出对方身分,竟是知名醋品牌公司总经理,经过整整2年时间,法院判决对方需赔偿台币3万元,可上诉。
▲刘乐妍遭电话性骚扰提告获胜诉。(图/翻摄刘乐妍微博)
刘乐妍2015年时,曾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直接表明「我们上次在薇阁汽车旅馆,那一晚1万5,想再跟妳约。」为此,她气得要求解释清楚,没想到,对方又接着说出一连串恶心猥琐的话,「妳还弄得我很舒服呀。」最后,她大骂变态怒挂电话后,透过电信公司查住对方号码,提告恐吓、性骚扰,并求偿台币10万元。
据《苹果日报》报导,经警方查案后,发现该名拨打骚扰电话的人,竟是知名醋公司的江姓总经理。江男出庭时坦言,确实曾打电话说过「弄得我很舒服」等语,但辩称不知道对方是刘乐妍,本来只是要打给网路上看到的一个号码。对此,士林地院法官认为,男方无法证明是误拨电话,并认定其行为符合性骚扰构成要件,判江男需赔偿3万元。可上诉。
针对此事,刘乐妍除了感谢律师帮忙,也忍不住直呼,「这是一个胜利,他(江)性骚扰是事实。」她也表示,自己根本不要这个钱,想捐出去,但又觉得台币3万元金额太少,决定要上诉求偿台币10万元,「我的性感任何人都可以欣赏,但绝不允许冒犯,他就是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