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外遇襲保險恐不賠 理賠仍看自身意外險範疇

機車騎士蕭姓男子在百貨外因跟張文「對到眼」,頸部就慘遭攻擊。保險業者表示,雖然百貨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恐難賠,但「他殺」爲意外險範疇。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捷運中山站外發生震驚社會的隨機攻擊事件,蕭姓騎士路過誠品南西店門口卻不幸遭難。這起慘劇除引發治安討論,更衍生出法律理賠疑慮。因受害者受襲地點在「店外」,百貨公司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是否能理賠?而「被殺」在保險定義中,究竟算不算意外?

保險業者表示,百貨公司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有嚴格的範圍限制,通常僅限於契約載明的「營業處所」內。若是在人行道或車道等公共區域遇襲,因不屬於百貨公司管轄維護範疇,誠品的責任險恐難以理賠。然而,這並不代表受害者無法獲得保障,關鍵在於受害者自身的「個人意外險」。

根據保險契約定義,意外傷害事故必須符合三大要素:「外來、突發、非疾病」。在法律實務上,遭隨機砍殺,對其本人而言是完全無法預見的突發狀況(突發),且由加害人施暴導致(外來),更非自身疾病引起。除非受害者是因犯罪行爲(如互毆)或故意挑釁而導致身亡,否則「他殺」完全符合意外險的賠付條件。

業者指出,個人意外險(傷害保險)的保障範圍相當廣泛,主要包含三大類:意外身故或失能給付:針對不幸喪命或導致殘廢提供定額補償。意外醫療(實支實付):補貼因意外受傷產生的醫療雜費。住院日額給付:若需住院治療,依天數提供定額補貼。

不過,保險業者也說,公共場所的責任險因地點認定會有灰色地帶,但若平時有規劃個人意外險,在面臨這類「無差別攻擊」的極端風險時,仍能確保家人獲得基本的經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