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飆2.7倍 擬修法重罰、禁考照
圖爲員警發現疑似毒駕,以唾液快篩檢測。(本報資料照片)
俗稱「喪屍煙彈」的依託咪酯毒品氾濫,致毒駕頻傳,屢屢造成傷亡。警政署統計,今年前4月查獲毒駕件數爲去年同期的2.7倍,警方除加強路檢攔查、快篩、查緝毒品分裝場,內政部則與交通部達成共識,擬修法加重罰鍰、乘客連坐罰與禁止毒癮者考駕照。
內政部昨與交通部、法務部、高檢署舉行記者會,宣示全面打擊毒駕。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只有從源頭緝毒,才能徹底杜絕毒駕。今年1至4月全國共查獲370處毒煙彈分裝場,查扣依託咪酯類煙油及粉末148公斤,等同攔阻150萬顆毒煙彈流入社會。
今年1至3月警方取締毒駕達3223件,交通部11日已邀法務部、衛福部、內政部警政署等研議修正《道交條例》加嚴罰責,包括提高累犯罰鍰,第2次毒駕依車種最高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增訂乘客連坐罰、比照酒駕強制抽血規定,明定涉犯《刑法》毒駕嫌疑的駕駛,對其實施非侵入式尿液採驗、增訂毒駕遭吊銷駕照應接受防制教育或毒品戒癮治療才能重新考照,預計6月底前提出修法草案。
交通部表示,針對提高毒駕刑事罰責,已函請法務部可再研議針對毒駕行爲不得易科罰金、提高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比例、假釋條件及提高附命強制戒癮治療比例等,共同防範惡性違規,警政署也可依新修正《刑事訴訟法》對毒駕者預防性羈押。
針對劉世芳指出,研擬若有吸毒前科和吸毒案例發生時就禁止取得駕照,交通部迴應,內政部建議對查獲施用毒品者,預先駕照管理、限制駕駛資格,立意良善且有助防制毒駕,支持推動修法方向,6月底前將盡速邀相關單位研議可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