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單月零成交「還要付千元帶看費」 悲喊:不做了!
▲高雄有房仲店頭「整個月零成交」,只成交1件租件,獲利本就微薄,如今還得面臨「帶看還要付錢」的窘境。(示意圖/記者張雅雲攝)
記者張雅雲/高雄報導
全臺房市買氣冷颼颼,高雄有房仲店頭「整個月零成交」,只成交1件租件,獲利本就微薄,如今還得面臨「帶看還要付錢」的窘境,據瞭解,高雄社區租賃、買賣帶看費200~1000元都有,讓第一線仲介苦嘆:「都賺不到錢了,還要花錢帶看,不如不要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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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有房仲透露,屋主委託他出租1戶位於高雄車站附近的2房,月租金2.3萬元,但是該大樓只要遇到仲介帶看,不管是租、售,就會收取每次1000元的清潔費。
也有不具名房仲表示,有社區收取帶看費200元,是依人次收費,就算一次上樓同1戶帶看3組,也要收費600元。之前曾帶看一次豪宅,看一次500元,如果客戶一次看3戶,就必須付1500 元,「帶看愈多戶付愈多錢。」引來第一線房仲坦言,「整個月零成交都賺不到錢,1個月帶看3次就倒貼,也不一定會成交。」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公關主任賴志昶表示,管委會基於社區自治權,透過決議收費,在法理上雖有依據,但若收費標準過高,將會影響房仲帶看意願,甚至對屋主買賣自身資產變相妨礙。
▲社區收費無疑增加作業成本,可能導致業者傾向規避或減少推薦該社區物件,最終拉長銷售期或影響成交價格。(示意圖/記者張雅雲攝)
賴志昶分析,從房仲業者的角度來看,社區收費無疑增加作業成本,可能導致業者傾向規避或減少推薦該社區物件,最終拉長銷售期或影響成交價格,有意出售房屋的屋主務必評估高額收費,是否對房仲帶看產生實質阻力,若認爲收費標準不合理,應積極向管委會建議,以保障房屋流通與買賣的權利。
高雄國稅局表示,若管委會僅向住戶收取管理費、清潔費、維修基金等款項,這些費用會直接納入管理基金,是屬於社區內部收費,不涉及對外營業,因此無須辦理稅籍登記。
但若社區向房仲收取帶看費、清潔費等費用,收費對象非住戶,性質就會被認定爲「營業行爲」,依法必須辦理稅籍登記。若每月對外收取金額未達20萬元,管委會會被歸類爲「小規模營業人」,收費時應開立收據。
國稅局說:「管委會若未辦理稅籍登記,卻持續向房仲收取帶看費,一旦遭檢舉或查獲,不僅需補繳所有應納稅額,還會被加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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