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逝竟冒出20多年的繼母 兄妹嚇傻!訴請確認婚姻無效
父親過世竟冒出20多年的繼母,兄妹嚇傻!訴請確認婚姻無效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對兄妹在辦理父親阿廣(化名)身後繼承事務時,赫然發現父親竟與大陸女子小莉(化名)於20多年前登記結婚。但兄妹倆不但從小與父親共同生活,卻從未見過小莉,親友也無人知道此事,連父親過世後,小莉也未曾現身奔喪。他們擔心影響自身應繼分,因此提告確認婚姻無效。
判決書指出,兄妹在處理父親阿廣的繼承事宜時,從戶籍資料發現父親竟在2003年與女子小莉在大陸登記結婚。然而他們自幼與父親生活,完全不知父親曾再婚,親友也證稱「從沒聽過、更沒見過」這位所謂的大陸配偶。
更奇怪的是,阿廣在2003年返臺後,一直到過世前均未曾出境,小莉也從未申請入境、未來臺探視,甚至未出現在父親喪禮。「若真是夫妻,怎可能20年沒見面?」兄妹質疑,兩人根本沒有共組家庭的真意。
法官指出,依大陸婚姻法,婚姻須建立在雙方自願、願意共組家庭的真意之上,若欠缺結婚意願或無法共同生活,即屬無效。而兩人結婚20餘年未曾生活在一起,已可認定缺乏維持婚姻的基本條件。
因婚姻登記在大陸進行,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2條,婚姻有效性須依行爲地(即大陸)的法律判定。大陸婚姻法明文規定,婚姻必須雙方「完全自願」,必須有共組家庭、同居生活意願,若無結婚真意、或以假手段騙取登記,該婚姻自始無效。
法官認定,雙方20多年的零互動、零同居、零往來,已明顯不符婚姻基本要件。阿廣與小莉雖完成形式上登記,但無締結婚姻真意,婚姻自始無效。由於婚姻登記若有效,將影響兄妹的遺產應繼分,法院認爲他們確實有法律上利益,得請求確認婚姻效力。日前依法判決,確認阿廣與小莉間的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