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案判12年、11年「死者父母怒了」 律師曝關鍵字:不能判死刑
▲楊姓少年父親痛批「法官是加害者幫兇」。(圖/攝影中心)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新北市國中割頸命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郭姓少年(乾哥)與林姓少女(乾妹)分別被判12年及11年有期徒刑,依「少年事件處理法」,郭男服刑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也就是最快4年就可能出獄。這樣的消息讓死者楊姓少年的父親不滿,不過,律師林智羣則點出關鍵字,直言上限就是15年。
楊爸爸痛訴「少事法是惡法」
對於郭姓少年(乾哥)與林姓少女(乾妹)分別被判12年及11年有期徒刑,楊姓少年的父親痛訴「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幫兇」,而且「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
楊爸爸還提到,「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
律師點出關鍵字:不能判死刑、無期徒刑
不過律師林智羣就引用法條並指出關鍵字「未成年」,坦言未成年不能判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上限就是15年。因此他直言,毒駕的案子是成年人,情況不一樣,至於該案,本來就不可能判死刑、無期徒刑。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迴應,「這種是一種特權,給了惡魔有至少兩次殺人機會。所以這種惡法該修」、「這法條已不適用,現今知識及3C的爆炸時代了,以前人們是良善純樸,現在已經差距太遠了,支持修法,這法律目前適用在6歲以下」、「以前的法令對當前的社會狀況可能已經不敷使用了」、「至少也應該要判到上限才合理」、「覺得沒悔意,態度囂張,應該依照成人來判,不認同這法,因爲有些未成年真的會有僥倖心態,覺得自己囂張犯罪,大家也拿他沒辦法,故意搞大的」、「說真的,我也不能認同少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