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未來赴陸須報備 基層:先管好上面

行政院會今天預計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所有公務員赴陸也都納入管制。公務員抱怨,基層不涉及國防業務,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管一堆。記者杜建重/攝影

行政院預計今天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立法委員赴陸須經許可,公務員也要納管,包含10職等以下未涉機密的基層公務員。臺中基層公務員認爲,原本就有報備機制,況且基層未涉及國家機密,相反的,過去共諜案都是高層出事,不先管好上面,管基層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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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王姓公務員說,原本公務員赴陸就要報備,返臺後也要報告,已經有許多管制措施,加上近年兩岸關係緊張,赴陸旅遊的人數少很多,不太懂升高管制的意義何在;每次發生共諜案件,基層就要被問話,問題是共諜事件涉案者也不是基層。

該公務員直言,別說最基層的公務人員,即使升到中階管理職務如9職等的科長級別,若沒有執行國防相關業務,根本不可能涉及國家機密,新法卻等同將所有公務員「一鍋端」,全部當成潛在的泄密者,不僅讓人心裡非常不舒服,也有限制人身自由的疑慮。

李姓公務員質疑,一口氣納管所有公務員,會不會又是做做樣子、抓小放大?原本制度納管範圍僅限高階公務員,都能頻繁傳出共諜案或泄密案,之後擴大到全體公務員,誰能保證會落實執行?而且近年公務員人力越來越吃緊,多出的業務量不會又要靠大家「共體時艱」吧?

李姓公務員認爲,要加強公務員赴陸管理不是不行,但應該對症下藥,比如更落實執行現行制度,管理10職等以上簡任公務員,或者根據公務員的職務與所涉業務,分爲不同的風險等級管理;新法不僅會引起基層反彈,根本事倍功半,「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管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