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牀單案 胡婉玲證稱感覺被騙
媒體人周玉蔻誣指前中姐張淑娟與蔣孝嚴在晶華酒店「滾牀單」案,高院昨天傳民視前副總經理、現任中央社社長的胡婉玲(中)出庭作證。記者黃義書/攝影
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指前中姐張淑娟與蔣孝嚴「滾牀單」,一審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各判一年半徒刑。民視編審陳建民在臺灣高等法院證稱節目查證後才播放,查證對象爲前副總經理胡婉玲,現任中央社社長鬍婉玲昨證稱曾打電話向司馬文武確認是否參加餐會,非證實「張淑娟就是女主角」,指周的節目內容不妥,有「被騙的感覺」。
高院定五月十九日辯論,張淑娟拿一張圖,主張周曾說「這個新聞是我跟蔡玉真兩個人做的」,兩人有犯意聯絡。審判長提醒,高院有一八八筆涉及加重誹謗與個資法判決,全都是六月以下徒刑,一審量刑「顯然特殊」,張淑娟覺得「判太輕」,須提出證明。
周玉蔻、蔡玉真二○二二年九月廿二日在民視「辣新聞」節目指張淑娟是臺北市長蔣萬安父親蔣孝嚴晶華酒店緋聞案女主角,高院先傳陳建民作證,陳說工作是「後端」,尊重製作單位。審判長詢問陳如何查證?他許久才說「與胡婉玲副總經理查證」,坦承自己「沒有查證」,因是獨家爆料,製作人說有跟主持人問過,也相信長官人脈。
胡婉玲昨作證指「辣新聞」自成一格,周玉蔻因資深,同事信任;但強調「查證不是她的職權」,也有請周在揭發新聞時,必須讓當事人或代表上節目說明。
胡表示,覺得節目有點「吊胃口」,廿二日卻直指女主角就是張淑娟,她半夜才發現編審LINE她此事,翌日要求節目應該要有張淑娟說法。因周說消息來自餐會,胡便向司馬文武等人確認是否有這場餐會,對方說有,因人很多,沒聽到別人在講些什麼;胡強調「致電非查證緋聞女主角是不是張淑娟」。
胡婉玲說,官司打成這樣「很可悲」,她問周關鍵的晶華酒店女員「Debbie」是否能到現場說明?卻得到「對方說有這件事但不願意上場」,也沒錄音可佐的回答。
因節目走向不正常,民視董事會廿七日停播「辣新聞」。胡婉玲說,周玉蔻「證據變成道歉」,沒「端出東西來」,有被騙的感覺。周強調Debbie就是消息來源,聽完胡的證詞「很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