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藥品別亂丟回收更安全 高市9醫院22衛生所設點

高市衛生局推動廢棄藥品正確回收制度,提供9家市立醫院及22間衛生所,讓民衆把廢棄藥品回收。圖/衛生局提供

過期藥品沒做好回收,隨意丟棄恐導致環境污染,高市衛生局推動廢棄藥品正確回收制度,提供9家市立醫院及22間衛生所,讓民衆把廢棄藥品回收,把用藥安全從醫療院所,延伸到市民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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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指出,過期或有保存疑慮的藥品,可分爲特殊藥品與一般家用藥品兩大類,針劑、抗生素、荷爾蒙藥物及管制藥品等,因毒性較高或可能對環境造成影響,須送回原開立處方的醫療院所,由院所依醫療廢棄物相關規定妥善處理,民衆切勿自行丟棄或衝入下水道。

至於一般家用藥品,可依循衛生單位推廣的廢棄藥品6口訣處理,「倒」將藥水倒入夾鏈袋,「衝」沖洗藥罐,沖洗水一併倒入袋中,「集」集中廢棄藥丸,「混」加入咖啡渣、泡過的茶葉或擦手紙,「封」密封夾鏈袋後,與一般垃圾一同丟棄,「回」藥罐則另行回收。

回收據點方面,高市9家市立醫院包括民生、聯合、凱旋、中醫、大同、小港、旗津、鳳山及岡山醫院,以及大寮、林園、旗山、美濃、橋頭、路竹等22個行政區提供醫療服務的衛生所,皆設有廢棄藥品回收服務,協助民衆將過期、變質或已停止使用的藥品妥善回收。

正確回收是第一步,衛生局也提醒,避免囤積藥品、依醫師或藥師指示按時按量用藥,纔是減少廢棄藥品產生的根本,藥品外包裝所標示的有效期限,在未開封且依保存條件下的使用期限,一旦過期即不宜再服用;藥品拆封後效期往往縮短,如裸錠或磨粉藥品,建議一週內未使用完畢即應丟棄,外用藥膏開封超過半年,也不建議再使用。

高市衛生局推動廢棄藥品正確回收制度,提供9家市立醫院及22間衛生所,讓民衆把廢棄藥品回收。圖/衛生局提供

高市衛生局推動廢棄藥品正確回收制度,提供9家市立醫院及22間衛生所,讓民衆把廢棄藥品回收。圖/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