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延役修法若強行通過 環團:擁核立委將付出政治代價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排審攸關核電廠延役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草案,由多個團體組成的全國廢核行動平臺在立法院羣賢樓舉起「危險老舊核電風險全民買單?反對核電延役不當修法」布條抗議。(蔡佩珈攝)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排審攸關核電廠延役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草案,由多個團體組成的全國廢核行動平臺在立法院羣賢樓舉起「危險老舊核電風險全民買單?反對核電延役不當修法」布條抗議,強調老舊核電廠延役高成本、高風險,核廢料處理問題更會債留子孫,點名多位提案修法國民黨立委及民衆黨立法院黨團,若強行在立法院通過修法,危害人民權益,公民社會的力量將集結究責,讓擁核立委付出政治代價。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指出,目前送至委員會共9個修法草案,沒有任何一個版本討論如何保障老舊核電安全以及延役成本,國民黨始終迴避討論老舊核電延役會造成的高風險、高成本問題,甚至配套措施,公聽會只是走形式,核電延役修法將成爲立法院藍白爲政治鬥爭而犧牲民衆權益的又一案例,最終承擔核災風險的仍是全民。

臺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謝志誠則批評,修法閹割攸關核安風險評估與審查所需要的前置時間,根本就是沒收核安,甚至否定以前國民黨與馬英九宣佈不再延役的承諾,三座老舊核電廠的位置都鄰近活動斷層,既然已經知道是蓋錯位置,卻還要裝傻面對活動斷層的巨大風險,繼續僥倖延役,還有多少福份可以每天祈求天佑臺灣?核廢不是要不要處理,是處理不了,也不是要不要接受,而是誰要接受?

臺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提醒,緬甸上週才發生強震,美國已要求核電廠不能蓋在活動斷層8公里範圍內,我國核一二三廠均不符合該項要求,過去本就無知承受風險,現在既然已知就不該承擔風險,2013年「壓力測試歐盟同行審查報告」還指出,臺灣核電廠暴露於地震、海嘯、水災、與颱風的機會,遠高於同期進行壓力測試的歐洲國家,應先修核安三法,再討論應否延役。

全國廢核行動平臺呼籲,面對核電延役高成本與高風險問題,提案人應負起責任,不應只遵從黨意爲核電廠延役解套,嚴正警告本會期教育文化委員會中提案與連署的國民黨立委葛如鈞、林沛祥、柯志恩、萬美玲、葉元之、謝龍介、羅廷瑋、徐欣瑩、許宇甄、楊瓊瓔,以及上會期提出法案的王鴻薇、邱鎮軍、羅智強、蘇清泉、翁曉玲及臺灣民衆黨團,如果強行在立法院通過核安爭議法案,危害人民權益,公民社會的力量將集結究責,讓擁核立委付出政治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