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為約用員工加薪 324人受惠

花蓮縣府宣佈,爲基層約用人員加薪,並回溯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記者王燕華/攝影

花蓮縣府今天宣佈將調整基層約用人員薪水,提升到至少最低工資1.1倍的3萬2450元,每人約加薪500到1000元,並回溯自今年起實施,預計7月入帳,盼給基層人員更實質的支持。這項調薪方案,將有324人受惠。

行政院長卓榮泰去年10月主持經發會時,提出對策,要求政府作爲加薪引擎,由中央政府帶頭,今年起中央約聘僱人員等基層員工,月薪高於最低工資1.1倍。花蓮縣府也決定爲約用人員調薪。

縣府人事處長吳賢惠說,縣府約用人員分成薪點制和基本工資進用兩類,這次調整薪資,基本工資人員調至最低工資1.1倍的3萬2450元,薪點制中最低的230薪點人員調至234薪點的3萬2549元,共324人受惠,佔本府及所屬機關人員約4分之1,每人月薪增幅約500到1000元。

吳賢惠表示,調薪案回溯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預計增加800萬元薪資支出,都是縣預算負擔,目前正在編制薪資,計劃連同回溯補發的薪水,會在7月1日入帳。

縣府表示,近年地震及颱風侵襲,地方復原與振興業務相當繁重,但受限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限制,無法增加編制員額,許多縣務必須仰賴基層約僱、約用及臨時人員協助。

縣府表示,近年物價波動大,也增加生活壓力,因此在財政有餘裕時,提高縣府第一線基層人員待遇,給予最實質的支持,希望留住優秀員工,讓更多花蓮子弟留在家鄉服務,也盼透過這次的加薪案,帶動地方經濟復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