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聚餐報公帳 前臺中地政局長遭訴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前局長吳存金(前左一)涉嫌11度利用局長特別費吃飯聚餐報公帳,臺中地檢署24日依貪污等罪嫌將她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前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長吳存金,任內涉嫌11度以首長特別費覈銷家族節慶團聚、私人聚餐費用,共詐取公款6萬8679元。臺中地檢署24日依貪污等罪起訴吳女。
起訴指出,吳存金自民國107年12月25日至114年2月28日擔任臺中市地政局長,明知首長特別費僅能用於因公所需招待、饋贈,卻利用每月可覈銷的3萬9700元費,長期將私人餐敘包裝成公務支出。
吳在108年11月起至113年5月間與親友在泰式、港式與麻辣鍋等餐廳私人聚餐,過年期間與親友吃披薩、高級鐵板燒,都提供地政局統一編號由餐廳開立發票,再將11張發票、收據交地政局人員覈銷,金額共6萬8679萬元。檢方查出,吳不實覈銷特別費理由包括招待便餐、甜點與水果等,金額從1030元到1萬7600元不等,111年12月4日,吳女與子女、親友到米其林推薦的中式高檔餐廳用餐,卻在檢方訊問時辯稱是「慶祝市長盧秀燕成功連任的家族聚餐」。
檢方痛批,吳身爲局處首長卻詐領特別費,戕害人民對公務員信賴。
檢方考量吳在偵查中坦承犯行、全數繳回犯罪所得,且每次詐領金額均未超過5萬元,並全盤供出犯罪事實,建請法院依法減刑,量處適當之刑。對此,吳存金表示,尚未收到起訴書,無法發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