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累犯矯正班 3月31日上路

爲降低交通肇事,交通部去年公佈駕照管理三策略,其中,重大違規累犯矯正防制班將從三月卅一日起實施,針對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規路權行駛、未依規定減速等十一項違規樣態,一般駕駛人一年違規達三次、大車駕駛人一年違規兩次等累犯,將強制上三小時矯正防制班講習。

新制鎖定的十一項交通違規樣態,包含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十五公里以下;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的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的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的路段,不減速慢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

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溼他人身體、衣物;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的交岔路口闖紅燈等違規。

交通部去年十月公佈駕照管理三策略,其中「回訓制度」規畫在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新增「矯正防制班」,針對特定違規累犯,要求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配合回訓制度,昨天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三月卅一日起,一年內違反十一種違規樣態者,一般駕駛人一年每達三次、駕駛營業大型車者一年每達兩次,應接受道安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