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海廢爆量/立委:應與陸方溝通 而非施壓

臺灣本島海岸、離島金門及馬祖,都面臨海廢垃圾困擾,對環境造成壓力。本報資料照片

「迎接」海漂垃圾前線之一的金門,二○一七年底曾與廈門合作,以「共同維護海域清潔」名義,將二二○個海漂抽砂工程浮筒「物歸原主」運回廈門,創下兩岸合作先例。垃圾回運模式因兩岸政治僵局與疫情而中止,目前仰賴在地淨灘清理。

金門立委陳玉珍直言,對岸海廢如何處理,端看環境部態度,她認爲,我方要做的是誠心溝通,而不是從國際管道施壓。早期兩岸之間有海漂物返還模式,但因涉及出口、進口流程,需環境部同意,也要要對岸首肯。

連江縣長王忠銘說,早年中國大陸沿海養殖大量使用保麗龍浮具,遇颱風或破碎後隨洋流漂至馬祖,清理棘手。經多年溝通,對岸逐步改用浮球取代保麗龍,大有改善,但近年綠營政府對兩岸接觸管制趨嚴,地方也難自力救濟處理問題。

金門清理海漂垃圾一年常態四、五百公噸,高峰期逾千噸,約七、八成來自對岸沿海。談及兩岸合作,環保局長楊建立說,中央與對岸官方管道中斷,地方政府僅能在交流場合反映海漂垃圾問題,無法簽署具體合作協議。地方另一個焦慮是,財劃法修正後,環境部未再提供相關補助,海漂垃圾清理經費多由地方自行負擔。

對海廢「物歸原主」對岸,環境部表示,廢棄物除非精煉成原料,否則依國際公約規範和我國廢棄物清理法等,有害事業廢棄物及生活垃圾等均不得任意進出口。

環境部表示,近五年已協助連江縣垃圾轉運處理平均每年約二七○○公噸,並補助跨年度轉運經費平均每年約一七六○萬元,送往基隆天外天焚化廠妥善處理,同時覈定南竿鄉興建巨大廢棄物處理廠,減輕後端轉運及本島代燒負荷。

環境部表示,垃圾處理屬地方事務,財劃法修正通過後,地方統籌分配稅款增加,中央今年起不再補助離島縣市垃圾轉運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