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長面前亮槍!新北議員馬見持獵槍進議會 盼保障原民漁獵權
新北市原住民議員馬見今(29)日在新北市議會質詢時「亮槍」,拿出他的獵槍針對3月甫上路的《原住民漁民自制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質詢。(柯毓庭攝)
新北市原住民議員馬見今(29)日在新北市議會質詢時「亮槍」,拿出他的獵槍針對3月甫上路的《原住民漁民自制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質詢,要求新北市警察局與他的族人站在一起,積極的作爲、不要讓制度成爲壓迫,局長廖訓誠承諾2個月內與內政部警政署協商後,提出協助辦法。
「身爲一名獵人,我今天要質詢的是原住民狩獵的權益」,馬見在議會上拿出獵槍表示,原住民狩獵文化不只是生活方式,是文化、是記憶,也是我們的根,過去因爲法律的僵化、社會的誤解,限制原住民傳承狩獵的文化。
「這一把就是我的獵槍,我也有攜帶我的槍證來,而這也是一把你們所認定的合法獵槍,目前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如果我的獵槍出現在議會是不合法的,你要把我依法送辦的話我在門口等你」,馬見提到,憲法保障原民從事狩獵活動,政府應該要以專法制度提供安全、合法的工具,還有規範保障。
馬見說,警察修正《原住民漁民自制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最新版本條文有三個核心問題,包含「原住民申請獵槍要通過16小時獵槍安全訓練跟檢測,取得合格證書」,「轄區警局需將獵槍交給國防部做檢測」,以及「獵槍主要組成零件或彈藥,要存放原住民地區,採集中管理或個別管理」,詢問新北市府是否準備好了?若部落推動集中管理,有無方案?
「請市府跟我的族人站在一起,積極的作爲,不要讓制度成爲壓迫,這些重大變革應該要由新北市府主動說明,讓族人有所準備因應」,馬見要求新北市府需提出資源與進度、措施,包含會同內政部警政署聯合在新北各區召開說明會、與烏來四個部落積極討論,針對共同保管提出可行方案、市府主動進入新北各區域族人進行新法規說明與輔導、公開說明派出所集中管理作業流程。
廖訓誠迴應,獵槍應該要放置於原住民地區,合法申請以及集中保管、個別保管的一個處所,除非遇到搬遷或其他不可抗力,搬遷到非原住民地區居住,纔可暫時寄存轄區派出所,並承諾與警政署溝通後,在2個月內提供各項因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