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露营偷拍人妻淋浴辩「以为是我老婆」 法官打脸下场曝光
警官露营偷拍人妻淋浴辩「以为是我老婆」,法官打脸判拘役50天。(达志影像)
一名高雄某警分局陈姓警务员,在去年8月10日休假时,涉嫌于台中某露营区偷拍女子淋浴,而该名女子在发现自己被偷拍后,放声请求呼救,丈夫闻声到场后立刻报警处理而当场逮捕。陈男辩称「以为隔壁间是我的妻子,我才持手机拍摄,用以测试露营浴室安全」仍遭起诉,台中地方法院判决陈员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
2020年8月10日,陈姓警官带着妻子与亲友,一同前往台中露营,整理好帐篷已是中午过后,他便到附近的公共淋浴间,想要淋浴,由于该地的淋浴区并无男女区分,男女皆可入内,随意进入一间浴厕要洗澡时,不知为何,他竟持着手机由上往下朝隔壁淋浴间拍摄,隔壁正在淋浴的女子,发现遭人偷拍,吓得放声请求协助。
该女子的友人及丈夫到场后,随即报警处理,而陈姓员警人还在淋浴间,来不及逃走。警方到场后,当场查验陈警的手机,在其发现了该女遭偷拍的照片,并查扣手机,将他带回警局侦讯后,赫然发现偷拍狼竟然是高雄某分局警务员。
接受侦讯时,陈姓员警虽坦承自己有偷拍,但不知道拍到的是其他的女子,他表示因为有和妻子约定好要一起去公共浴厕淋浴,因而误认为隔壁是妻子,强调一切都是误会。但台中地检署侦查后,认为警务员触犯妨害秘密罪,将他提起公诉。
法官审理认为,陈男以手机窃录女性洗澡「动机不良,手段可议,侵害告诉人个人隐私,造成女方难以平复之心理,精神受创,所为实不足取,虽陈员表明想和解,但是遭到女方拒绝。台中地方法院判决陈员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