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論壇》司改改到法官失心瘋(彭華幹)

女房東因房客欠租還拒絕搬走,氣得撕毀租賃合約,但卻遭法院判有罪。(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看到這新聞,簡直氣炸了!

現在是房客說了算,而不是房東,他想賴帳就賴帳,你不但不能拿他怎麼辦,如果趕他走還可能吃上官司!法律在這類案件中明顯保護壞人,讓我們要怎麼相信司法?怎麼對社會認知的價值與道德仍然保持信心?這種不顧情理,本末倒置的恐龍法官,衆人當擊鼓而羣起攻之,爲這位可憐的房東討公道!

桃園八德一名女房東,將房子以月租15000元租給房客,但是房客從來不繳房租,她忍了足足10個月,上門催討時一時氣憤,將對方的租約撕毀,結果被對方告毀損與強制罪,而這個奇葩法官不知道是吃錯藥還是當天心情不好,還真的判決這討不到公道卻一輩子奉公守法的房東「毀損罪成立」!判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5000元?!

現在是強盜無罪,小民有罪嗎?因爲照判決書,房東「侵害了房客的權益」,那麼我們真的要問,房東的權益在哪裡啊?今後全臺灣數十萬的房東如何自處?遇到惡房客連救濟的唯一管道,也就是保護我們的司法也偏袒作惡之徒,難怪詐騙橫行!死刑犯不槍斃!被害人每天活在正義如奢望,公道如廢紙的絕望深淵中!

這可不是個案,是這個國家正在朝向自我作賤的毀滅之途上,我呸你個司法改革!改到法官自己失心瘋卻無人可制裁?

(作者爲資深媒體人,聚傳媒同步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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