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購特別預算不該空白授權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國防部長顧立雄26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1.25兆元的「國防預算特別條例」列席備詢時,數度和國民黨立委爭執;同日,民衆黨則召開記者會批判該條例,並提出自己的版本。
事實上,顧立雄並不清楚預算細節,而是由下屬念稿,預算內容分爲7大項,已列在數天前國防部公佈的新聞稿中,其中一部分屬於上個月美方承諾賣給臺灣的武器,另一部分則必須額外計算。
美方已同意出售的武器包括60輛自走炮系統、42套炮兵資料系統及13輛救濟車、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1545枚拖式反裝甲飛彈和1050枚標槍反裝甲飛彈,以及ALTIUS反裝甲無人機與戰術飛彈網路系統,加總約100億美元,距離400億美元(1.25兆臺幣),仍有300億美元的差距。
在美國尚未承諾的軍購部分,花費較大的是20餘萬臺監偵型與攻擊型無人機,與1千艘無人艇,國防部沒有公佈造價,但頂多共約50億美元。至於剩餘項目,比如人工智慧決策支援系統、籌建各類型彈藥與發射藥產線,以及臺美共同研發的裝備系統,難道需要耗費剩餘的250億美元?
國防部未將特別條例的7項採購金額條列清楚,只列了150億美元,就要立院編列400億美元的預算,當然引發立委抨擊。民衆黨提出的版本,最大的差別是將1.25兆預算上限下修到4千億,道理在此。顧立雄催促立委趕緊將條例草案交付程序委員會,但以如此草率的版本,根本欠缺審議價值,國防部應補強美方尚未承諾的軍購項目,並詳列7項採購金額,否則即使付委也過不了關。
編列預算特別條例是爲因應緊急與重大變故,但1.25兆分8年編列,根本成了長期與慢性問題,一點都不急。民衆黨的版本因此強調,能在常規預算編列者不應列在特別條例,並且1個年度執行以後必須進行檢討,纔能有下一年度預算,而非空白授權。
此條例目的在於打造「臺灣之盾」,以各種武器攔截中共攻臺飛彈,一份完整的預算計劃書應評估中共目前的軍力,尤其是攻臺飛彈火力能否被上述軍購武器有效攔截,但國防部隻字未提。臺灣現有飛彈達數千枚,密度居世界前茅,如果這樣都不能攔截中共飛彈,又怎麼保證1.25兆的軍購不會拿去填海?更何況以目前美方的武器交貨速度,恐怕飛彈運抵臺灣時,戰事早已結束。
400億美元軍購的本質,說穿了就是「讓川普高興」,在野黨在國會嚴格監督乃天經地義,卻被民進黨說成妨礙國安。其實精打細算,用1.25兆元的一部分買真正需要的防禦武器,避免排擠其他建設預算,纔是明智之舉。(作者爲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