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安會高層互毆 2人爲「1支隨身碟」掛彩都判刑

▲臺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常受官方委託代訓環保技術人員的臺灣空氣品質健康安全協會,2024年發生高層主管打架事件,協會實際負責人李冠億懷疑即將離職的秘書長楊天佑,擅自用隨身碟拷貝協會文件,要求檢視被拒,涉揮拳打傷楊男頭臉,自己也被楊男勒頸反擊掛彩,2人互控傷害,臺北地院認定雙方都有錯,各判刑3月、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冠億認爲楊天佑不適任秘書長,楊男同意離職但拒籤自願離職切結書,2024年3月8日下午3點多,2人在協會內爲此吵架,楊男掉頭回辦公室打包,李男看見楊男從公務電腦拔出1個隨身碟,要求楊男交出、查看有無擅自拷貝協會文件,「有的話麻煩留下隨身碟,如果沒有,就帶走」。

楊男不肯,2人拉扯時,李男涉揮拳毆打楊男頭臉,楊男對李男勒頸反制,並涉持不明銳器攻擊,協會職員急忙拉開2人勸架,2人在警員趕到處理後,仍不停指責對方,李男左頸與左手挫傷、右臂被劃出1道10公分長的傷口滲血,楊男腦震盪加上右眼眶與右肘挫傷,各自驗傷提告。

李男認罪想和解,聲稱楊男不交出隨身碟卻掐他脖子,楊男不認罪,堅稱李男邊揍他邊喊叫「不要打我」、「打我幹嘛」,製造互毆假象,企圖免除對他未休特休假、代墊款與資遣費等應付款項,他當下根本沒還手、「我是捱打!」他更具狀罵李男「生性兇暴、霸凌無度、扣剋成性的慣老闆」等語。

法官勘驗楊男提出的蒐證錄音,確認雙方爭搶隨身碟進而互毆,但楊男自稱受傷減損聽覺,法官不採信,認爲楊男領到的身心障礙證明鑑定日期,距離本案發生已1年半有餘,難以建立關聯性。

法官指雙方不理性採取合法方式解決爭端,李男毆打楊男人體重要且脆弱的頭部,楊男持銳器攻擊李男增加危害性,2人舉動都應受責難,楊男雖不認罪但受傷較重,雙方事前又因會務爭執而有嫌隙,據此依傷害罪各判刑3月、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臺灣空氣品質健康安全協會成立於2018年,宗旨爲結合產官學與媒體,透過推動政策、推廣技術與推行檢測等面向,改善生活環境與公共衛生,常受官方委託代訓相關專業人員,現任理事長爲前環境保護署署長沈世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