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都市林計劃堪憂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地球日剛過,在都會中心,賴總統正高聲勾勒着「國家級都市林計劃」,要求環境部於4月底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提出「十年都市林增種方案」,賦予每棵樹數位身分證、打造資訊化管理平臺與樹倒預測系統,以成爲調適先鋒。

然而,在飄渺的人造生態還未見曙光之時,國際鳥盟認定的「重要野鳥棲息地」,東臺灣的知本溼地卻在烈火當中覆滅。這已是今年「第四起」火災,也將是都市林計劃的殘酷預言。

知本溼地的悲劇,是臺灣自然資源「去主體化」與長期欺騙、忽視原住民族的縮影。這片象徵臺灣生態韌性的瑰寶,因遲遲無法獲得《溼地保育法》或各類保護區的名分,在行政體系中被化約爲「閒置縣有地」。因爲「不在保護制度內」,即便知本溼地已是公告傳統領域,臺東縣府曾與卡大地布部落簽署合作備忘錄,實際上仍爲「三不管地帶」,部落也無法參與。

這種「見法不見自然」,吝於行使各類保育區暫定程序,甚至落井下石,以治水工程之名加速截斷、排幹水源,不重視自然的行政怠慢,讓法律成了保育的門檻而非盾牌。如同精華地段的古蹟總會「自燃」一般,最珍貴的荒野往往死於法律生效前夕,而知本溼地正在死去。

賴總統期望都市林有科學管理,但現實的制度基石卻是鬆動的。11年前《森林法》通過「樹木保護專章」將樹木視爲具有公共價值的自然資產,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應對轄區內樹木進行普查,就受保護樹木造冊、管理與維護。但各縣市囿於財政,泰半採取「佛系」調查,凡有開發、通報才造冊,徒法不能以自行。

在開發利益面前,這些具有「法律名分」的老樹尚且要在工地旁苟延殘喘,面臨謀殺式修剪或移植後的慢性死亡。大規模的「都市林計劃」何德何能善待樹木?在賴總統之前,自國父以降,植樹節年年宣示,「平地造林」也推動超過24年,號召種樹的計劃多如繁星,但制度性的改變幾希,反覆陷入「撒錢、種樹、遺忘」的惡性循環。

美國植樹節基金會(Arbor Day Foundation)發起「樹城」計劃超過五十年,至今有近3600個城鎮響應。他們認爲至少要有專責單位、制定樹保條例,提供明確指導原則、爲每位市民保留2美元樹預算,推動樹木教育等,才稱得上是愛樹城市。

徒善不足以爲政。知本溼地的焦土,應使政府覺醒。真正的重視自然,要先認識環境的性質,再完善法律制度的守護,而非以既有框架「削足適履」,都市林計劃更是如此。(作者謝英士爲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鄭佾展爲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