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宗嘆沒瘋已萬幸 痛批檢「太懶了」瞎說他是柯文哲分身

▲涉犯京華城等案的李文宗在臺北地院最終辯論時爭取無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灣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的高中同學、臺北捷運公司前董事長李文宗,被控於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與柯涉犯收賄、公益侵佔與背信等罪嫌,還被柯期許扮演「小型版『劉泰英』」,李今(22日)出庭大爆發,堅持無罪,批檢方問案有如高高在上的蝙蝠俠、卻毫無證據說他是柯的「分身」,赤裸裸預設立場,羅織故事、入人於罪。

李文宗在被告最後陳述時,細數自己在北捷的政績,包括設置警力和保全固定巡邏捷運車站出口防恐防暴,就是他任內創立,此語似乎呼應日前剛發生的1219攻擊事件。審判長諭知李所涉案情辯論終結,同樣訂於明年(2026年)3月26日下午2點30分宣判。

李文宗開完庭難得迴應媒體發問,笑說今天陳述都是自己寫的、「總是心裡話要講一下,這是事實」,被問到有無把自己委屈說明白,他說:「也沒有耶!檢察官還是很厲害嘛!他一堆資源,寫那些東西。」但他強調自己「本來就無罪!本來就沒犯法!」

▲李文宗批偵辦檢察官林俊言辦案劣跡斑斑,他蒙冤沒因此瘋掉,已是萬幸。(圖/記者黃哲民攝)

李文宗今上午答辯時一改歷次出庭低調作風,火力四射說檢方起訴他擔任柯文哲的市長辦公室主任,但蔡壁如證稱接任者另有其人,檢方起訴他掌管民衆黨財務,但民衆黨財務長樑秀菊證稱他沒插手,檢方起訴他介入市政與黨務,但他只擔任市政顧問8個月,就去北捷當董市長4年,遠離市府核心。

李文宗矛頭針對偵辦檢察官林俊言,批林「太懶了」、不查閱會議紀錄確認他公職身分,就說他是柯文哲的「分身」,問案時疾言厲色說要打擊貪污犯罪,彷彿高高在上的蝙蝠俠,更用他2020年傳給朱亞虎的感謝簡訊突襲他,他當下忘了這事、還反問「560」是什麼?

李文宗批林俊言的舉證,僅憑朱亞虎說法反覆的證詞,隻字不提對他有利證據,更不可原諒的是,林明知朱的邀功簡訊傳給3人,起訴卻說朱只傳給他1人、刻意塑造他角色很重要,根本羅織故事、張冠李戴,而且混淆視聽。

李自認樂於助人、有求必應,手機裡幾十萬則訊息都沒刪,他多年習慣,收別人訊息幾乎都回復,即使僅禮貌性迴應,林俊言只找到他傳給朱亞虎的1則感謝訊息,就赤裸裸預設立場、入人於罪,用片段訊息咄咄逼人,導致整個檢察團隊迷失。

李文宗強調木可公司是100%商業公司、專門處理柯文哲肖像權授權事宜,衆望基金會以從事全國性公益活動爲初衷,網羅柯市府離職優秀人才,建立歸屬與認同感,靠柯文哲代言當招牌募款,從沒起心動念侵佔捐款,因募款不夠、活動辦得不多,才使初期人事費用比例偏高。

辯護律師強調,檢方沒舉證李文宗與柯文哲共謀收賄210萬元,錢不是李收的、公文不是李批的,210萬元相較檢方指稱本案121億元不法利益,根本不符行情,如同柯的律師形容,畫成圓餅圖,210萬元有如奈米,小到看不見。

辯護律師打比方,用20萬元買車、一手交錢一手交車,這是對價關係,感謝民代幫忙陳情,到對方家裡開的小吃店,買1碗20元蚵仔麪線捧場,這是因果關係,因果不等於對價,本案210萬元無法構成對價關係,此外,柯文哲的政治獻金依法是柯的個人財產,只是用途受限制,怎會變成柯侵佔自己的錢。

李文宗在最後陳述時說,案發以來,他從沒批評檢方向特定媒體放話,無中生有、殘忍毀滅他的人格,「這是事實,否認的話,就是侮辱成人智慧」,他跟「橘子」許芷瑜幾乎沒互動,媒體卻用他自己也不知的對話,報導他跟「橘子」很熟、相互串證,成爲羈押他11個月的理由,他至今沒瘋掉,已是萬幸,而林俊言辦案劣跡斑斑、罄竹難書,令人難以苟同。

李自稱從事半導體行業30年,努力讓公司上市、現在天天賺錢,是全國前10大,他仍開老車住舊房,奉公守法,僅參與一次總統選戰,就被說成貪污、侵佔的壞人,遭遇畢生最大苦難,他不怨不恨,身爲性情中人,總希望別人好,請法官判他無罪,讓他用餘生繼續服務人羣,陪伴剛出生的孫子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