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內年底普發3600元慰助金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今年11月底前將不排富,全鄉1萬6000多名鄉民普發3600元生活慰助金。(周麗蘭攝)
林內鄉公所提案每名鄉民發給3000元「生活慰助金」,林內鄉代會審議自治條例時,多名鄉代認爲既然鄉公所稱鄉庫仍有4億多元,每人至少要發6000元纔對,最後所會折衷發3600元,不設排富條款,預計11月前入帳。
林內鄉公所指出因應國際情勢,擬發放生活慰助金每人3000元,輿論一片譁然,不過林內鄉民都很期待。鄉代會18日審議「林內鄉生活慰助金自治條例」,所有鄉代一面倒同意,並且要求加碼。一名鄉代表說,民衆遇到他們都再三叮囑「一定要通過」。
鄉代會主席許林玉琴指出,多名代表認爲先前鄉公所稱鄉庫還有4億多元,林內鄉人口數約1萬6000多人,每人發3000元也才花5000萬元,應該每人發6000元、甚至1萬元纔夠。
但公所迴應鄉庫目前4億元還要發半年薪水、工程款、水電費、建設經費等,其餘的1.3億元要用於清理公墓、購買碎木機、挖土機、洗路機等。
公所、代表會僅針對慰助金額度溝通,有人認爲4000元不好聽,3300元寓意也不好,3念起來像臺語窮,最後拍板發3600元。
公所19日指出,生活慰助金自治條例預算編在「社會行政」,預計6月提5800萬元墊付案送鄉代會臨時會審議,發放日期仍在研議中,但今年一定會發放,對象爲115年3月31日含當日前設籍的林內鄉民。
林內鄉114年歲入2億8357萬餘元,歲出2億8019萬餘元,其中一般經常支出佔2億2528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