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整張輪椅飛出11樓」 莽漢丟擲泄憤下場判刑4月
▲蔡男心情不好,竟從11樓將輪椅扔下樓出氣。(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北市1名蔡姓男子半夜心情不好,將1臺輪椅從11樓扔下去,掉落在人行道發出巨響,幸好沒砸到人車,蔡男被大樓管理員報警查獲,坦承一時失控所爲,臺北地院依妨害公衆往來安全罪,判蔡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24年9月4日凌晨1點多,蔡男在北市敦化北路1棟社會住宅11樓交誼廳,看到1臺輪椅無人看管,突然抓狂舉起輪椅往窗外扔出去,掉落大樓旁巷子的人行道上,轟然巨響驚動大樓物業管理人員查看,幸好當時沒有過往人車,未傷及無辜。
警方獲報到場逐層清查,發現是蔡男所爲,輪椅的主人得知消息,氣憤蔡男莫名其妙拿輪椅出氣,告蔡男涉嫌毀損,警方並將蔡男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蔡男也感到後怕,坦承因爲生活不順利、情緒氣憤,一時恍惚而暴走,幸好沒砸到人車釀成大禍,輪椅的主人最後同意撤告不追究。
不過法官認爲,從11樓高處拋出可承載人體重量的輪椅巨物,對於下方之通行人、車的生命、身體及財物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傷害,足以產生公衆往來交通的危險性,構成非告訴乃論的妨害公衆往來安全罪,據此判蔡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