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男在臺偷賣北韓「萬壽臺」畫作 二審輕判10月緩刑5年

▲男子在臺販售北韓萬壽臺畫作,二審獲判緩刑。(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在臺灣經營畫廊的大陸籍男子殷長亮,涉嫌向北韓「萬壽臺」進口油畫作品在臺販售,遭檢方依照違反《資恐防制法》提起公訴。一審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120萬元。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重新認定畫作後,改判他有期徒刑10月、併科罰金35萬元;高院還宣告緩刑5年的自新機會。可上訴。

北韓萬壽臺創作社(朝鮮語:만수대해외개발회사,英語:MANSUDAE OVERSEAS PROJECT GROUP OF COMPANIES),是官方成立,網羅北韓上千名頂尖藝術家創作各類作品,由官方出具保證書、在國際市場具有相當吸引力,被視爲北韓政權賺取外匯、發展核武的資金來源之一。不過聯合國安理會2017年8月5日,將北韓萬壽臺創作社列爲制裁對象,我國法務部同年8月15日跟進,禁止以任何形式資助北韓萬壽臺創作社。

而檢調單位接獲檢舉,發現在高雄市鼓山區經營「長亮畫廊」的殷男,私下向客戶推銷北韓萬壽臺創作社與白虎畫廊畫作,2020年3月12日以12萬6千元賣出樸億哲畫作「金剛山」、同年7月7日賣出樸哲進畫作「富貴百魚圖」、7月14日以18萬元賣出樸億哲「金剛山之二」。檢方偵辦後,進行搜索,除了查出殷男已經販售出的北韓萬壽臺畫作以外,還發現他協助客戶下訂4幅北韓畫家的作品,金額分別爲1000到3000人民幣不等,並已分別匯入北韓官方帳戶中。

檢方認爲殷男的行爲,已經間接對我國列爲制裁對象提供財物,且殷男還因此獲利臺幣30萬6千元。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依照違反《資恐防制法》提起公訴。一審臺北地院將殷男判處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120萬元,並於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重新針對畫作鑑定,以有北韓萬壽臺出具的證書才列爲沒收標的,因此改認定共有4幅畫作符合此標準。全案於4日二審宣判,高院改判殷男有期徒刑10月,併科罰金35萬元;此外,高院也宣告緩刑5年的自新機會,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須繳交35萬元給予公庫,並應於判決確定後一年內,接受6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20小時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