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先生」工廠查獲10公斤過期麪包粉 遭罰6萬
▲馬可先生臺南工廠被查獲過期原料。(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1)日公佈「1春節複合式規劃案」稽查結果,總計有11件違規,包含「馬可先生」位於臺南的工廠,貯存過期原料「超麥麪包粉」2箱共10公斤,以及花蓮「秧悅美地度假酒店」有逾期9天的「濃縮橙汁調飲」,雖然業者都未開封使用,但過期食品未隔離存放,已違反《食安法》分別遭罰6萬元。
食藥署「115年春節複合式規劃案」,督導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春節應景食品之製造業、餐飲業,以及年貨大街與年節食品販售業等3部份進行稽查與抽驗。
總計查覈498家(製造業83家、餐飲業122家、年貨大街或年節食品販售業293家),結果有11件違規,分別是2件貯存逾期食品、3件標示違規、6件檢驗超標;另查獲部分業者GHP如作業環境不潔、食品從業人員健檢等,經衛生侷限期改善後均已複查合格。
貯存逾期食品部分,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說明,馬可先生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臺南市的仁德工廠,稽查人員114年12月17日前往稽查,查獲逾期食品「超麥麪包粉」(有效日期114.12.9)2箱共10公斤,雖然業者未開封、未使用,但是依法過期食品不可以放置在工作區塊,需隔離放置或者進行明確標示,避免工作人員誤拿或誤用。
▲食藥署春節規劃案執行結果。(圖/食藥署提供)
同樣的違規情況也發生在花蓮秧悅美地度假酒店的二三食集(君達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分公司),林旭陽表示,114年12月2日人員前往稽查時,查獲逾期食品「濃縮橙汁調飲」(有效日期114.11.23)一瓶,重量2000cc,問題產品未開封但是仍然存放於冰箱中,沒有進行隔離標示。上述兩案違規都因違反食安法第15條裁處6萬元。
此外,高雄市的「其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歐貝拉洋果子」則有標示問題,旺來酥、夏威夷塔、芙蘿餅乾3品項外包標示製造廠商地址與事實不符,依食安法開罰4萬。
食藥署也抽驗春節應景食品(粿、年糕、發糕、蘿蔔糕、香腸、臘肉、瓜子、蜜餞、筍乾、蝦米幹、酸菜等),檢驗動物用藥/農藥殘留、甜味劑、防腐劑、着色劑等,計抽驗1296件,其中6件不符規定,分別有檢出漂白劑超標、農藥殘留超標,以上不符食安法規定,已由所轄衛生局各裁處3萬元。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製售食品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同時提醒民衆購買春節應景食品時要看清產品標示及留意食品新鮮度,購入後 也要妥善保存並於有效日期內儘快食用完畢。
▲▼食藥署春節規劃案執行結果。(圖/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