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一鎮黨委書記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茂名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化州市紀委監委對茂名市電白區霞洞鎮黨委書記蔡觀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蔡觀珠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套取公款,爲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財物。

蔡觀珠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電白區紀委常委會會議、電白區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茂名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後報茂名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蔡觀珠開除黨籍處分;由電白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茂名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茂名市電白區第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對蔡觀珠的開除黨籍處分決定,待召開電白區委全會時予以追認。

來源: 茂名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