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判決 川普對等關稅違法
美國最高法院。美聯社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日10時(臺灣時間20日晚間11時)就美國總統川普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課徵關稅發佈判決,裁定這項關稅違法。
大法官以6比3票數,判決川普不得引用IEEPA課徵關稅。這意味川普政府不得再援引該法課徵對等關稅和芬太尼關稅,理論上先前因該法課徵的關稅也應退還。
不過,川普此前即已考慮替代方案,聲稱若關稅被最高法院推翻,將引用其他法律繼續課徵關稅,或將其重新包裝爲「許可費」,以繞過相關限制。
川普先前宣稱,此案是一羣「以中國爲中心、以外國爲中心的人」提起的訴訟。他說,「我們如果沒贏,也會想辦法解決」。他強調關稅是他最愛的單字,還說「中國現在是我們最大的納稅者之一」。不過,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先前指出,關稅實際上是由美國人支付。
本案核心爭議在於總統能否援引IEEPA課徵關稅。美國憲法規定,課徵關稅權力屬於國會,而IEEPA條文並未載明關稅,只提到當總統認爲國家面臨異常且嚴峻的威脅時,可「調控」進出口。
川普去年4月2日宣佈對各國課徵所謂「解放日」對等關稅,是首位援引IEEPA徵收關稅的美國總統,該法過去大多用來制裁敵國或凍結資產。川普並以打擊芬太尼走私爲由,援引該法對加拿大、墨西哥與中國加徵芬太尼關稅。
此案是由受關稅影響的企業以及美國12個州去年提出。他們認爲IEEPA從未被用於徵收關稅,川普此舉違法擴權,侵犯國會關稅權並造成企業損失。川普政府則主張,美國長期面臨嚴重貿易逆差,構成國家緊急狀態,川普有權援引該法課徵關稅。
美國國貿法庭去年5月判決,川普引用該法繞過國會課徵關稅是越權;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去年8月維持原判,川普政府隨即上訴現由6位保守派大法官和3位自由派大法官組成的最高法院。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和路透估計,自去年2月至年底,相關關稅收入估計已達1,500億美元(約臺幣4.8兆元)。
美國連鎖量販店好市多及日本川崎重工等上千家企業已在法院提起預防性訴訟,確保未來追討關稅退款權利。好市多在法律文件中指出,此舉有必要,因爲即使最高法院裁定川普關稅非法,若缺乏司法救濟,已繳納IEEPA相關關稅的進口商,不保證能獲得這些非法徵收關稅的退款。
本次最高法院的判決範圍並不包含川普援引其他法律課徵的特定產業關稅,包括鋼鋁及汽車。川普將美國平均有效關稅率提升至自1930年代以來的最高點,並多次警告若這些關稅被撤銷,將造成災難性後果。
美國財長貝森特、白宮國家經濟會議主席哈塞特及專家表示,就算不能援引IEEPA徵收關稅,川普政府仍有至少5個法源能推行關稅政策,包括1962年「貿易擴張法」(TEA)賦予美國總統在關稅上擁有廣泛權力的條款,還有1930年「關稅法」,即當他國對美企收取不合理費用或有歧視性行爲時可徵稅,無需先展開調查,且稅率最高50%,對時間範圍亦無明確規定。
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日前受訪表示,若美國最高法院就對等關稅案判決結果對川普政府不利,白宮「隔天」將迅速以其他法源重啓關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