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詐團「明氏家族」送中 11人遭處死

針對長期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的緬甸果敢「明氏家族」犯罪集團案,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9月一審宣判,對明國平、明珍珍等11名被告判處死刑。圖/取自央視新聞

對大陸民衆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的緬甸果敢「明氏家族」犯罪集團案,去年九月一審遭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明國平、明珍珍等十一名被告人判處死刑。明國平等人隨後提出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去年十一月廿五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新華社昨日中午報導,明國平等十一人已遭執行死刑。

中國大陸近年攜手緬甸、柬埔寨、泰國等東南亞鄰國,積極打擊該地區猖獗的網路電信詐騙活動。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明國平、明菊蘭、明珍珍三人被成功抓獲並移交大陸公安。隨後再有多人陸續被捕並移交中國大陸。

二○二四年十二月卅日,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對明家犯罪集團成員及關聯犯罪集團成員明國平、明珍珍、明菊蘭等卅九人,以涉嫌詐騙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販賣毒品罪、組織賣淫罪等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新華社指出,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確認,二○一五年以來,以明國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員爲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團,在緬甸果敢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開設賭場等犯罪,涉詐、涉賭資金人民幣一百餘億元。

明家犯罪集團還夥同電詐犯罪集團,故意殺害、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涉詐人員,造成中國公民十四人死亡、多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