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航空城區段徵收」如滅村!10住戶提告敗訴 今聲請釋憲

▲航空城區段徵收案中的居民,控訴政府徵收猶如滅村,聲請釋憲。(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區段徵收案,是全臺最大的區段徵收案件,其中被徵收的居民陳健和,不願遭徵收而打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6日在律師的陪同下聲請釋憲。他控訴《土地徵收條例》違憲,原本他所在的村子並非徵收範圍,如今卻被政府強制徵收,幾乎滅村。

「航空城區段徵收」案,爲桃園巿政府及交通部民航局規劃並通過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區段徵收開發案,由內政部依照《土地徵收條例》中的規定,於2020年6月間覈准區段徵收土地。由於區段徵收系將一定區域內的土地全面徵收,「無差別全面徵收」的方式,非常容易引發被徵收人的反彈,而本案第一期公告徵收面積即超過2500公頃,爭議不斷。

而在徵收區段內的陳建和等10名住戶,不服內政部覈准的命令,因此提出行政訴訟,主張區段徵收形同「私益徵收」,根本屬於違憲制度,訴請行政法院撤銷徵收處分並裁定停止執行;但行政訴訟最後敗訴確定,陳建和因此聲請釋憲。

他表示,他住在竹圍,他的村子本來不在航空城計劃範圍內,根本不會被區段徵收,但因爲航空城徵收範圍太廣、太大,政府採用強制方式來徵收土地,90%農地已被摧毀掉了,「等於是滅村了」。他認爲政府應好好跟被徵收戶溝通, 所以希望透過聲請釋憲來保障自己的財產及土地。

另外律師團也表示,《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第1項的區段徵收制度,有違憲疑義外,在《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第2項所定的「先行區段徵收制度」以及《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嚴重破壞《都市計劃法》第52條所揭示「計劃引導開發建設」原則,使開發手段反而變成目的,導致「都市計劃」淪爲服務「區段徵收」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