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遠航副董是「叛賊奸臣」...璩美鳳認罪賠錢和解 法院給予緩刑定讞

前壹傳媒總編輯璩美鳳前年發表新聞,指遠東航空前副董事長鄭晴文是「叛賊」、「奸臣」,並懷疑鄭的兒子鄭凱仁利用國安局的公職背景,對遠航背信侵佔。鄭晴文、鄭凱仁自訴誹謗罪嫌,一審判璩女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案件上訴,因璩女與2人和解,臺灣高等法院今判璩女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並宣告緩刑2年定讞。

璩美鳳先前爲壹傳媒媒體公司新聞部總編輯,她2023年10月19日發表網路新聞,內容提及「尤其在遠航的受害事件當中,遠航的叛賊財務長鄭晴文,其子位居國安局的要職,絕對應合理可質疑,鄭之子,是否利用國安局的公職背景,來對遠航進行一系列的背信侵佔等等的罪嫌」、「國安局是否被利用」。

報導內容又指「是否有國家安全局的人員涉嫌其中,也就是:國家安全局的要員涉入,是否危害國家飛航營運安全的巨大影響,這個因果連結,實在是臺灣國安的一大惡質與諷刺,值得執政當局深入瞭解,國安局是否有涉入的可能性」、「國安局勢必要全面徹查,揪出國安單位的黑鼠,纔是真正的自清之道!」

鄭晴文、鄭凱仁認爲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受損,而自訴誹謗罪嫌。璩美鳳起初否認犯行,並稱有參考遠東航空前董事長張綱維的告訴狀等,並指自己報導內容是合理評論,且鄭晴文反應後文章也已經下架。

一審認爲璩美鳳未經合理查證義務,發表不實言論確實侵害鄭晴文、鄭凱仁的社會評價,依法判璩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案件上訴,高院指出,璩美鳳已坦承犯行,並和鄭晴文、鄭凱仁均達成和解,也已經給付和解金,因此予以緩刑,全案定讞。

璩美鳳。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