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 楓港溪種西瓜惡臭擾民 族人抗議促設落日條款
屏縣議員李紀財20日邀集縣府相關局處至部落說明楓港溪河牀種西瓜爭議,但遭族人舉布條抗議。(謝佳潾攝)
針對屏東楓港溪河牀種西瓜爭議,縣議員李紀財20日邀集屏東縣政府相關局處至部落向族人說明,遭族人舉布條抗議,要求設下落日條款,別再讓人種西瓜。立委盧縣一則表示,「未登錄地」的釐清結果將於月底出爐。
屏東縣獅子鄉新路部落包括丹路村與楓林村,村民近來頻頻抗議縣府讓業者在楓港溪河牀種植西瓜,導致部落長年飽受雞屎惡臭及蒼蠅滿天之苦,還意外發現西瓜田有大面積超出河道範圍,是無政府機關管理的「未登錄地」,族人更加憤怒。
爲此,李紀財昨邀縣府相關局處至部落說明,不料族人在會議前舉牌抗議表達不滿,齊聲大喊:「拒絕種植,還我河川!不要屎味!不要蒼蠅!」
屏縣府秘書長楊慶哲解釋,楓港溪可種西瓜的面積是31.4公頃,有13人合法承租,租約至116年,若在業者無違規下解約屬違約,但期間業者若有重大違規,可立即終止契約,而116年後是否續租,縣府將再審慎評估。
原民處長陳美鈴則指出,未登錄的西瓜田約33公頃,從87年至112年間由獅子鄉公所許可瓜農種植並收租金,直至去年公所發現異狀才停止核發許可,因未登錄原住民保留地,所以無法行使原住民諮商同意使用權,待國產署釐清管理機關後就能有下一步動作。
對於縣府說明,族人相當不滿,丹路村長高基銘質疑,「重大違規的標準是什麼」?對族人來說,飄雞屎味、引蒼蠅成羣就是重大違規,縣府也是這樣認定嗎?其他族人附和道,要求縣府在116年合約到期後設下落日條款,別再讓人種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