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球冠軍誘殺18歲前女友!法院認「不甘受罰」...昨起續押2月
▲臺中一名詹朱男誘殺前女友,近日羈押期滿,續押2月。(圖/翻攝該校臉書)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詹朱姓男子不滿前女友要分手,以歸還寵物鼠爲由,當街將前女友殺死。詹朱男近日羈押期滿,法院考量他在犯案後,曾有持刀自傷情況,認定有不甘受罰心態,考量本案情節,認定無法具保等手段,足以確保審理順利,裁定2月12日起延長羈押2月。
檢警追查,去年5月10日,體型壯碩、目測上百公斤的詹朱姓男子,想向18歲的詹姓前女友複合,以歸還寵物鼠爲由,將詹女從桃園約下來臺中談判,詹女如期赴約,並有男性友人陪同,卻沒想到詹男身藏2把水果刀下樓。
詹朱男跟詹女見面後,詹朱男突然以左手搭住詹女右肩膀,再掏出水果刀將詹女刺死,又拿水果刀跟一把摺疊刀自傷,員警到場時,發現詹女已經大量失血,左肺、支氣管以及左心室與主動脈受傷嚴重,傷重死亡。詹朱男則是就醫住院多日,並無生命危險,遭檢方聲押獲准。
據瞭解,詹女曾參加學校儀隊社,擔任副社長一職,校園生活精彩,事發時準備畢業邁入大學生活,卻遭遇此劫,更讓家屬難以接受。
詹朱男自去年9月遭起訴移審後,遭羈押3月,並於去年12月延長羈押2月。詹朱男坦承殺人罪全部犯行,但曾於案發時持刀自傷,有不甘受罰心態,衡量全案情節,非予羈押,難以追訴。
詹朱男稱,現在已經沒有自傷想法,持續服用藥物。法院聽取檢辯看法後,認爲具保或其他強制處分,仍無法確保審判程序順利進行,且詹朱男侵害被害人生命法益,造成不可回覆損害,認定有羈押必要,裁定自2月12日起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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