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男泥醉騎Ubike蛇行 警載返飯店開罰1200元
警方攔查日籍男子酒醉騎Ubike。(警方提供)
42歲日籍張姓男子於本(2)月1日在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酒後騎乘腳踏車,因車行不穩遭執行酒測勤務的員警攔查。張男散發濃厚酒味且未帶證件,警方考量其安全,先行協助歸還車輛,並以警車載送其至信義區君悅飯店確認身分。張男酒精濃度測試值達0.71毫克,警方最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場制單舉發。
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安分隊員警於2月1日執行勤務時,發現42歲張男騎乘Ubike難以維持平衡,遂上前關懷。張男現場先以日文簽名,隨後以流利英文與警方溝通,表示自己並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由於張男處於泥醉狀態,僅能吐露居住在仁愛路3段附近,員警隨即展開協助,先幫忙將租借的腳踏車歸還,再帶着張男沿路尋找住宿地點。
經過半小時以上的查證與繞行,警方最後在君悅飯店櫃檯人員的協助下,順利確認張男的房號與住處。整個過程中,員警爲避免張男酒後發生車禍或意外,始終採取保護立場,不僅用警車載送其返回飯店,更細心照料其安全。
大安分隊警方表示,經施予酒精濃度測試,張男酒測值達0.71MG/L,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北市警局強調,春節期間將持續加強執法,呼籲民衆「酒後不開車,翌日宿醉不上路」,若民衆飲酒後選擇騎乘腳踏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慢車,仍會面臨相關罰鍰,切勿心存僥倖。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