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10月大兒木箱內罰站11小時慘死 冷血父一審判15年
臺中一名廖姓男子疑似因10月大男嬰哭鬧施暴凌虐致死,原先警詢筆錄承認施暴,卻於一審開庭翻供稱被誘導認罪。(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東區民國113年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虐嬰命案,一名年僅10個月大的廖姓男嬰,疑似遭親生父親廖男凌虐並塞入木箱「罰站」長達11小時後發紫身亡。全案經臺中地院國民法庭連日密集審理,7日審結,合議庭以凌虐兒童致死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
回顧該案,113年8月22日凌晨廖男因不滿10個月大的親生兒子哭鬧,竟涉嫌對其掌摑、倒吊懸空,甚至抓頭撞擊地板與牆壁,並拿玩具槌重擊男嬰頭部10至20下。廖男隨後將男嬰塞進一處狹窄木箱內處罰「罰站」,時間長達11小時。當日下午甘姓生母返家開箱時,發現男嬰已全身發黑發紫、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因顱內出血併發橫紋肌溶解症不治。
檢方與社會局代理人在庭上列舉醫療鑑定指出,男嬰傷勢極其嚴重,兒科醫師與法醫均認爲由低處摔落造成此類腦傷的機率僅有「百萬分之0.48」,排除廖男所稱的意外墜落可能。檢方在庭上痛斥「廖父像抓玩具熊一樣抓着男嬰」、「這不是管教而是凌虐」。
社會局更揭露廖男有家暴前科,曾在談離婚時強迫前妻打「分手炮」,不從便掐頸恐嚇,顯見其具備強烈的控制慾與暴力傾向。唯庭審期間廖男全盤否認施暴,聲稱當初在警詢時承認動手是因員警誘導才認罪。其辯護律師主張,現場並無監視器或目擊者證明廖男抓頭撞牆,傷勢可能是男嬰先前從椅子摔下所致。廖男更辯稱:「兒子離世還被指控是殺人兇手,對於一個父親來講,是很嚴重的雙倍打擊。」
男嬰的生母甘女在隔離作證時坦言,起初因畏懼廖男暴力控制才配合串證稱男嬰是窒息死亡,脫離掌控後才揭發真相。她在法庭上數度淚崩,表示自己失去兒子兩年,至今仍無法原諒廖男。並心碎表示:「失去兒子2年,只想聽到一聲媽媽」、「兒子就這樣莫名其妙走了,連一聲媽媽都沒聽到」。
臺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酌相關事證,依對7歲以下兒童凌虐致死罪,判處廖男1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