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兵案14人認罪 法院研議緩刑條件

新北地方法院16日開庭審理藝人閃兵案,傳喚藝人「阿達」昌璟翔到庭應訊。(柯毓庭攝)

新北地方法院16日開庭審理藝人閃兵案,傳喚藝人「阿達」昌璟翔等9名藝人及5名素人役男到庭應訊,14名被告均當庭坦承犯行,並表達悔意、盼能獲緩刑。法官進入簡式審判程序,庭末表示若判決緩刑,會依衆役男逃掉的役期考量附上相對應的條件。諭知下次開庭時間爲7月29日。

審查庭上除了昌璟翔,還有藝人唐振剛、名導演廖人帥、名演員「唐禹哲」阮霆鈞、藝人「邱昊奇」邱孝尊、歌手李唯楓、歌手「鄒翰升」鄒宗翰、歌手「楊子鋒」楊景涵、舞者李奕釜等共9名藝人役男。

衆人均對閃兵認罪,並請法官考量他們在檢察機關發動拘提、搜索等刑事偵查手段前就主動自首,節省偵查資源,並詳實交代犯罪過程,是因一時失慮纔會犯下這樣的錯誤,事後也表達悔意,並無其他刑案紀錄,請求法官判決緩刑。李唯楓的辯護人說,會提出李平常公益服務的證據,作爲量刑證據。

庭末法官表示,由於涉案役男與「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均對犯行認罪,將案件轉行簡式審判程序。法官指出,由於檢察官有建請緩刑,會審酌役男規避的役期長短,審酌緩刑附條件,例如向特定機關易服勞務,或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要役男回去思考。

庭後9名藝人分別離開法院,鄒宗翰率先走出法院,面對大批媒體追問2度鞠躬,但沒有多做說明;昌璟翔雙手合十表示,「做了不好的示範,對不起,現在就好好面對司法的判決,很抱歉做了不好的示範」;李奕釜向媒體表示「抱歉」;邱孝尊則是在走出法院之後愈走愈快,最後直接跑給媒體追,場面荒謬;李唯楓、唐振剛、廖人帥、昌璟翔4人「抱團」從法院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