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可發美元股利 金管會評估中

據瞭解,這項提議是由部分持有大量美元資產部位、且外資股東佔比較高的臺灣企業所提出。據金管會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底,外資持有臺股佔總市值比例約高達45%。

就現有規定,上市企業發放現金股利必須全數使用新臺幣,這導致許多以美元爲主要收入的企業,在配息時必須先將美元兌換成新臺幣;而外國投資人收到股息後,若欲將資金匯出,也必須將新臺幣換回美元以匯回本國,股利雙重貨幣兌換流程,不僅增加了企業的匯兌成本,也造成市場摩擦。

市場人士認爲,若開放以美元發放股息,將能消除兌換過程,大幅簡化資金流動。但金管會目前三緘其口,無法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