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詐欺案上升 多為車手與人頭帳戶
少年犯罪近幾年增加,成少共犯案件持續上升爲原因之一。據統計,觸犯詐欺的少年犯罪中,與成年人共犯者已逾50%;少年涉詐持續增加,角色以車手及提供人頭帳戶爲主。
詐欺犯罪危害人民財產安全,更衍生其他犯罪事件,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尤其近年查獲不少詐欺案,犯罪集團利用少年擔任車手,成爲社會一大隱憂。
警政署統計,民國109年至113年全年度少年犯罪人數均在1萬人上下,最低爲111年的9554人,最高則爲113年的1萬1277人。如果計算少年每10萬人犯罪人口率,109至113年則呈現「逐年上升趨勢」,自109年的每10萬人794人上升至113年的951.3人,增加19.8%。
以案類觀察,自109年起,詐欺躍升爲首位,佔比逐年攀升。根據警政署去年1至8月統計,警察機關查獲的少年嫌疑犯1萬556人,以涉「詐欺」案2943 人(佔27.88%)最多,其中查獲擔任車手1846人佔詐欺案比重62.73%,「自願性人頭帳戶」佔 22.49%次之,「收簿手」佔 4.04%再次之。
根據法務部統計,113年少年矯正學校在校受感化教育的少年,觸犯詐欺罪的人數已超越觸犯傷害罪的人數。另依司法院統計,近10年觸犯刑罰法律少年保護處分的罪名類型,於113年時,觸犯詐欺罪的少年人數達2190人,其中與成年人共犯者爲1162人,已超過百分50的比例。
依少事法規定,少年觸法案件如非5年以上重罪,多由少年法院裁定保護處分,對少年本身施以輔導或感化教育,不會入監服刑,成年後又有前案紀錄塗銷機制,塗銷後即視同未曾犯罪,導致少年爲犯罪付出的代價過低,易受犯罪集團煽動,而遭利用從事犯罪。
司法院近期的修正條文已就前案紀錄塗銷條件予以限縮,應能提高少年犯罪成本,防制犯罪組織吸收利用少年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