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對等貿易協定 我守4原則
經貿辦總談判代表楊珍妮20日表示,美國希望藉由協定解決兆元貿易赤字(美元)、增加農產品出口,我方仍將秉持四大原則談判。圖/顏謙隆
臺美對等貿易協定研擬概況
臺美關稅談判最後階段即是簽署貿易協定,磋商仍在持續中,一大焦點是我方向美爭取擴大爭取1千多項產品關稅豁免能否成行。而對於進口美產品,汽車、美豬牛等關鍵項目,有四大原則與四大因素判斷考量。
值得注意的是,另在擴大美國採購方面,基於能源安全,國營事業依法增進自美採購石油、天然氣等工業產品,滿足美方要求。農產品爲民間行爲,不列入未來協定。
臺美在未來數週內將簽署的《對等貿易協定(ART)》,經貿辦總談判代表楊珍妮20日表示,美國希望藉由協定解決兆元貿易赤字(美元)、增加農產品出口,我方仍將秉持四大原則(國家、產業利益、糧食安全、國人健康)談判。
因雙方尚未簽署協定,無法公佈細節與產品降稅清單,但楊珍妮詳細拆解協定議題與雙方考量。首先,臺灣產品出口美國方面,對等關稅爭取到15%不疊加,並有學名藥、航空器零組件、自然資源等特定品項豁免。重點是,我方正擴大向美爭取1千多項豁免項目,後續爭取成效如何,將是檢視這份協定的重要指標。
至於美規車方面,楊珍妮透露,美國自然要求臺灣像東南亞一樣市場全面開放,但我方堅守四大原則。
楊珍妮說,爲守護原則,考量是否降低美產品稅率,有四大因素來判斷:一是在美國無產製或臺灣未自美進口(無美大量產品傾銷風險且不涉及關稅調整)。二是臺美產業具互補性,減讓關稅有助減少我方進口成本。三是臺灣仰賴進口之產品,且對美降稅至會替代他國進口產品(以擴大進口美產品取代他國,不影響臺灣產品)。四是有助臺灣消費者多元化選擇、用途,市場定位與臺灣產品有區隔性。基於上述因素,維護臺灣產業產品利益。
另一焦點美豬牛等美農產品涉及非關稅貿易障礙,楊珍妮說,美方要求臺處理其年度貿易障礙報告中相關事項,如農工產品標準對齊國際,環境、勞權按照國際規範,重申要通關貿易便捷、法規透明化等承諾。我方以四大原則中,維護國民健康與國人安全爲主,再依照科學證據、國際標準、國際經貿規範與美方進行磋商。
至於國人關注的擴大對美採購,國營事業依法增進自美採購石油、天然氣等工業產品,至於黃小玉等農產品,但定調爲民間行爲,不列入未來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