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襲護理站丟「尿袋」 彰化男被判刑3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茂(化名)去年7月間前往彰化某醫院就診,卻突然朝護理站丟擲尿袋,導致在場護理人員受到波及,因而挨告。彰化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阿茂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阿茂無故朝護理站丟擲尿袋,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示意圖/VCG,非本案事發地點。)
判決書中記載,阿茂去年7月某日一大早前往醫院就醫,卻突然無故朝護理站丟擲自己的尿袋,導致裡面的液體噴灑到在場護理人員,意圖以此方式妨害當時正在執行醫護工作及救護業務的人員。
阿茂到案之後,對於上述行爲均坦承不諱。檢方表示,阿茂的說詞與證人的說法互核相符,還有監視器錄影畫面爲證,他的行爲涉犯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強暴罪嫌,訊後依法將他起訴。
彰化地院法官審理之後,依犯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阿茂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